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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业绩丨从“执行无望”到“回款在望”,方正律师让“僵尸案件”起死回生

来源:http://www.sdfzlawyer.com/news/220.html    发布时间:2026-04-11    点击:2

案件陷入僵局,法院裁定“无财产可供执行”,当事人心灰意冷……这是很多债权人最怕遇到的场景。本所黄菲菲律师代理的委托公司与飞亚公司及其股东三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经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成功追加三股东为被执行人,打破了原执行程序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僵局,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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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于委托公司与飞亚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审判决飞亚公司应返还货款。判决生效后,飞亚公司未履行义务,本所代理委托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面对执行困境,黄菲菲律师深入分析案情,提出追加飞亚公司三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主张其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尽管一审法院以“公司尚有设备可供执行”为由驳回追加申请,本所律师并未止步,果断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并在二审阶段持续发力。

二审期间,黄菲菲律师一方面坚持法律主张,指出工商登记显示股东未实缴出资,且股东举证的出资与公司章程约定形式不相符,不能证明其已履行出资义务,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执行程序,协调执行局多次前往现场核查设备状况。面对被申请人拒不配合、设备权属不清的现实困境,黄菲菲律师及时向二审法院反馈执行受阻情况,有力论证了“公司财产无法实际执行”的事实,最终促使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一审裁定,改判追加三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终案件顺利恢复执行,飞亚公司拖欠的货款全部履行到位,当事人对本所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本案的成功改判,不仅体现了本所在执行异议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等复杂民商事争议领域的专业优势,也充分展现了本所律师“以客户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未来,本所将继续秉持专业、务实、高效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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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黄菲菲律师,中共党员,执业以来,专注于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侵权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在理论与实践结合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黄菲菲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的执业准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编辑:刘雅婷

图片:段奉艺

审核:岳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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